請注意--掉了手機絕對絕對不要先向電話公司停話 做錯流程差很多 ::::::: 第 1 直接去警察局報遺失,記得拿報案三聯單,一定要拿。
有趣的來了,系統商收不到手機自遺失至停話中的損失,他會找誰要呢? 太晚知道這訊息了 有時覺得法律真的是保護壞人的 反正好人很好欺負..不懂得這些法律細洞也不敢有啥動作 這中間的通話費必須也是要由我們這些消費者付費 (還強調這是常識ㄟ )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//www.ncc.gov.tw/chinese/law_detail.aspx?site_content_sn=186&law_sn=766&sn_f=1067&is_history=0
第五章 罰則 第五十六條之一 犯第一項之罪者,須告訴乃論。 |
不是擔心災難有多大,人類需要的是發揮互助合作精神,因為人類已無法拒絕天災人禍----正念--
- Sep 14 Tue 2010 23:13
請注意--掉了手機絕對絕對不要先向電話公司停話---同學來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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