涉案醫師為了避免調包過的癌症檢體組織遭DNA鑑定而敗露事蹟,於是事先以福馬林浸泡,破壞檢體組織,得用進階的DNA檢驗才能驗出。 但魔高一尺,道高一丈,刑事局特別將檢體送交國內對粒腺體檢驗最權威的馬偕醫院,採取粒腺體mt-DNA,才檢驗出癌症組織不是涉案病患本人所有。

曾嶔元解釋,檢體以福馬林浸泡是為了「固定」,讓檢體維持原始形態,但福馬林也會破壞檢體蛋白質,使細胞核內DNA遭到破壞,所幸每個細胞內仍有一萬套粒線體DNA,不受福馬林影響,可透過聚合←連鎖反應,放大粒線體DNA片斷,加以定序比對。

粒線體DNA透過母系遺傳,除了能進一步做為標靶藥物治療前的DNA測定,也常用於醫療糾紛與刑事案件,尤其只能找到母系親屬時;沙皇尼古拉二世一家屍骨被發現時,因骨骼陳舊,能夠取得的DNA太少,即透過粒線體DNA鑑定確認遺體間的血緣關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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